市卫生监督所深入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疫情期间放射卫生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0-02-24浏览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作为临床诊断病例标准。我市定点救治医院的放射科、CT室等场所就成了潜在的“疫源地”,最前沿的一线战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省卫健委工作要求,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诊疗工作和一线医护人员身心健康保驾护航,市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监督员们深入疫区对放射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应按《江苏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X射线影像诊断感染防控指南(试行)》(见附件)要求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感染防控工作,同时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感控管理,在个人剂量计的佩戴、回收、监测等过程中注意剂量计的清洁和消毒。
医疗机构由于应急工作需要新增的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权益以及设备、场所、防护满足相关标准前提下,医疗机构可免予办理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的,按规定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医疗机构应将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新增的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清单向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报备。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里,市卫生监督所将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监督一处 祁煜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