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就业前必须接受就业前职业卫生培训,一是由企业组织进行就业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二是劳动者自己参加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如《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等,劳动者学会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解生产工艺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环节、怎样防护、应急处理等知识。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不能蛮干;要自觉遵章守纪、严守操作规程;应保持良好的思想情绪,排除一切干挠。应自觉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又称劳动保护用品,一般是指个人防护用品。一般情况来讲,改善劳动条件、排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根本性的措施,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只是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但在一定条件下,如劳动条件差、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大或集体防护措施起不到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则成为主要的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即使作为预防性的辅助措施,在劳动过程中仍是必不可少的生产性装备,不能忽视。
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防护头盔、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呼吸防护器及皮肤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应针对接触危害因素的种类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通过企业组织劳动者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可以知晓自身的健康状况,用人单位能了解劳动者能否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业健康检查可分为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同的职业健康检查,其内容、目的和意义各有区别。
人的健康与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密切相关。应注意勤洗澡、勤换衣服,保持皮肤完整清洁。不吸烟、节制饮酒或不饮酒、合理营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还是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的人,生活质量比较高,身体健康。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还应要求企业对自身做到:(1)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加强妇科检查,根据健康状态指导就业,合理安排工种。(2)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妇女、胎儿健康影响方面的咨询服务。(3)了解自身职业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切实做好自我保护。(4)女职工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学习相关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