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9-04-12浏览量: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卫监督2019 3号),为加强我市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工作,新沂市所于2019 年4 月1日至4 月12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和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购进消毒产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核查消毒产品进货记录,重点检查是否违规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添加蛋白、抗体类产品,是否向患者或公众推荐该产品,是否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等情况。
从目前检查情况,各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索取产品生产企相关证件等问题,检查中未发现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添加蛋白、抗体类产品。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诊疗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