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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2018年度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8-08-07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了2018年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截至7月底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对18家医疗机构存在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出诊疗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立案查处后依据《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给予了不同的记分,将《记分通知书》送达了被记分单位。并将记分结果报邳州市卫计委医政科,作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年度校验的参考依据。

下一步,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依法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从2018年下半年将开始对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