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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两废”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邳州市具体情况,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决定从3月22日至4月15日,对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第一,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将医疗废物交由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的行为;第二,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第三,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第四,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第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转运、登记的情况;第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的情况;第七,未经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的处置情况;第八,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排放前消毒处理情况等八方面检查内容。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分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和管理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防止因医疗废物、废水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