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7-01-09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徐卫监督〔2016〕30号)文件精神,丰县卫生监督自1月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丰县卫计委领导高度重视,结合丰县情况,制定了《全县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丰县卫生监督所立即组织卫生监督员分四组,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情况;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情况;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等为检查重点。并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代表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强化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由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下一步,丰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长效管理的监督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丰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 王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