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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卫生监督所举办执法记录仪培训班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6-11-02浏览量: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单位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6】12号)的文件精神,新沂市卫生监督所被定为试点单位,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在新沂市卫计委的指导下,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购买执法仪,做到每两名监督员一台执法记录仪。新沂市所还专门邀请了新沂市公安局的同志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及拍摄的要点进行了培训。要求每一位监督员都能熟练使用执法记录仪。

新沂市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