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洗浴业、美容业 卫生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6-01-15浏览量:
为进一步改善洗浴、美容类场所卫生环境,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以及贯彻徐州市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工作电视电话的精神,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丰县卫生监督所于2016年1月6日起,利用15天的时间,对洗浴业、美容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公共场所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二是建立健全卫生组织制度;三是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必须清洗消毒,符合相关要求;四是美容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及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行为。
对公共场所单位认真排查,对照标准查找问题,及时责令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丰县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一科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