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节前检查 保障住宿业卫生安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6-01-14浏览量:
根据以上两年住宿业统计数字来看,春节期间大部分宾馆入住率达到100%。提前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规范住宿业经营者的行为, 提供一个卫生、舒适的消费环境,确保顾客的身体健康。 我所针对城区内的宾馆、旅店等住宿业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01月04日至08日按照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公共场所住宿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卫监所【2015】48号文)及(徐卫监所【2015】49号文)和专题会议精神等法律法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市区天鸿凯莱酒店、邳州市飞龙新城酒店等56家住宿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消毒间、消毒设施设置及使用情况;床上用品(被套、枕巾、床单)“一客一换”制度执行情况;供顾客使用的茶具、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坐便器等卫生洁具的每日清洗消毒情况;洗漱用品、淋浴用品索证情况;消毒记录使用情况;通风设施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住宿场所都能按照《徐州市住宿业卫生规范》设置和布局,建立卫生管理档案,亮证经营,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培训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卫生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都能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公共用品消毒记录较详细,设有独立消毒间、布草间环境整洁,客房比较整洁。
部分住宿场所不能按照《徐州市住宿业卫生规范》去经营,个别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不全,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卫生意识差,普通旅店、招待所存在:1、部分未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及传染病报告制度。2、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入库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齐全。3、未设置专用的饮具消毒间或消毒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对于这些单位,卫生监督员当场对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限期整改12家。
通过专项检查,我所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住宿业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水平,加强了对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切实履行了卫生监督职能,确保了我市春节期间住宿业卫生安全。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黄立亚)
201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