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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活动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11-09浏览量:

    为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11月4日-5日,丰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县卫计委医政股分2组对全县范围内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无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从事诊疗活动;医护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质;医疗废物的处置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管理是否规范等。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多数口腔诊所能依法执业,消毒设施齐全,诊疗器械能按要求消毒或灭菌,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收集制度。但也存在个别口腔诊所助理医师独立执业工作行为;部分单位消毒管理不规范,进入病人口腔内的诊疗器械不能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消毒剂开瓶使用时未标注使用期限;部分单位存在医疗废物未按照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收集、一次性医疗用品不毁型、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过48小时等现象。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均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县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口腔诊疗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维护良好的医疗市场秩序,切实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丰县卫生监督所   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