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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废物、废水的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10-13浏览量:

    为迎接邳州市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市检查,根据《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城市实施意见》文件要求, 2015年9月21日、22日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对邳州市24家镇级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和医院废水消毒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人员的培训及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转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情况等。从监督检查的反馈中显示多数医院都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配备了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做到分类收集、集中处置。绝大多数医院对污水能认真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消毒,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余氯自测,并做好登记。但是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医疗废物收集未严格分类;部分医院由于医院整体布局的限制,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合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提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卫生监督意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邳州市卫生计生委内部进行了通报。2015年10月9日、10日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针对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   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