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管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量:
为进一步核查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落实丰水期卫生监督意见的情况,沛县卫生监督所于近期,以分所为单位,对辖区内各水井进行了复查回访工作。此次行动,我所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的作用,并与地方镇政府沟通协调,采取监督与服务并重,督促与指导并行的方式进行。
农村集中式供水水井,很多是降氟改水工程,由原爱卫会建成后交镇村使用,由村民管理。水井超期服役现象严重,且无法明确产权主体及经营主体,原来的纯业务管理模式无法使各水井高效率的规范化,为推动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纵深开展,真正的消除饮用水卫生工作中安全隐患,我所开拓了镇政府(分管领导,如水利站)—村委会—村民(供管水人员)的思路,运用业务指导与政策支持两条线,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一方面,卫生监督员与协管员利用网格化开展对供管水人员从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人员的健康体检、水源的卫生防护、制水供水规范等进行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卫生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从镇政府—村支部—村民的管理条线,从政策上提高基层政府对供水单位的政策支持及资金投注,提高基层政府对饮用水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
期间,我们对镇村进行了逐一排查,针对各辖区水井情况,给当地镇政府分管领导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下一步,我们将对这次检查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解决问题,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安全隐患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我县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沛县卫生监督所 郑玉侠
20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