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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卫生监督所对地表水厂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8-03浏览量:

    沛县地表水厂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受县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正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不日将正式开始对城区进行供水。为了确保地表水厂水质卫生安全,我县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7月28日对沛县地表水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详细了解地表水厂的基本情况,深入生产车间及微山湖里取水口,对自来水生产工艺流程、监控设施、水质检验、水质质量、水源防护等进行了全面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要求地表水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包括水源卫生防护制度,水质检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饮水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制度,饮水水质检测资料报送制度,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生产过程卫生制度,涉水产品索证制度,生产区卫生防护制度等),并张贴上墙;划定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并有明显的防护标识桩(牌),设置水源防护区隔离带,阻止港口、航道船舶泄漏油污进入防护区内;加强涉水产品索证、沉淀池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加强生活饮用水自检,其测定项目及检验频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不得向居民供应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记录应当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建立水质检测资料的月报(一个月内水质分析报告及检测数据,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42项检测数据)、年报(一年内的水质分析工作总结及全年两次全水分析数据)、水污染应急报告制度;水质检测资料月报于次月10日前报送,年报于次年2月10日前报送等,以确保城区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