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卫生监督所多措并举,保障汛期生活饮用水安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7-15浏览量:
目前全省步入梅雨季节,各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汛情。为保证汛期我县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安全,预防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15〕22号),沛县卫生监督所多措并举,以保障百姓用上安全水,喝上放心水。
第一,县卫生监督监督所向各供水单位工行发了《沛县卫生监督所关于汛期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供水单位是供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卫生监督所引入约谈机制。约谈各供水单位负责人,就枯水期水质监测结果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针对卫生监督意见书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和汛期供水工作的打算进行约谈,同时就《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并要求负责人加强汛期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提升了各供水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感与安全意识。
第三,加大了对农村饮用水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目前,已对沛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的饮用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员针对该公司有的水井未安装水质消毒设施,或安装的水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防护设施不健全、未设立化验室不能进行水质自检的情况下如何送检及报送检测报告等主要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第四,加强健康宣教
充分利用报纸传媒及上街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汛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卫生防病知识,教育群众做好预防水源性疾病的准备,积极妥善处理过期、变质及来源不明的饮用水,增强卫生意识,严防病从口入。
第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观察家中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变化,如水质的颜色、有无异物等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拨打县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69812320进行投诉咨询,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卫生监督员提醒广大群众,汛期要注意生活饮用水卫生,喝开水,不喝生水(包括现制现售饮用水)。
沛县卫生监督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