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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大龙湖办事处重拳出击打击无证黑诊所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2-03浏览量:

    2015年1月21日下午,云龙区卫生监督所和大龙湖办事处一起,联合查处一家涉嫌非法行医的“黑诊所”。
    下午14:30左右,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云龙区惠民小区F13号楼的“王平利行医点”,现场检查发现该“行医点”正在开展诊疗活动,在该“行医点”内的发现止血带、血压计和听诊器各一件,在垃圾桶内发现安瓿,在电脑桌旁的纸箱内发现已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该“行医点”当场未能出示《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现场发现医生王平利,据现场询问,该医生一个人给小孩看病,开药,打针。当场未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等行为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卫生监督部门呼吁百姓抵制“黑诊所”以及其他非法行医。“黑诊所”常容易造成误诊、漏诊、错治,延误或加重患者病情。病情危急时因缺乏急救设备和能力往往危及患者的生命;此类“黑诊所”常使用来源不明的甚至是假劣医疗器械和药品。为了降低成本,非法医疗机构或者个人购进的廉价劣质卫生材料既无国家批准文号又无质量安全保证,甚至自制卫生材料,所使用的药品中也不乏假药、劣药;并且,这些黑诊所多滥用抗生素或激素,对患者身体造成很多副作用,易造成不良后果。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黑诊所”下达了《责令停止职业活动通知书》,对其药品5箱和器械4件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照取证,待进一步调查后再做处理。

                             

 

                                           云龙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