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量:
为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全面推动公共场所控烟进程,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省、市关于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分四个检查组从9月1日起对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开展控烟工作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和开展公共场所控烟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公共场所控烟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禁烟管理制度、是否设有专(兼)职控烟管理人员、公共场所营业场所是否设置了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劝阻、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内是否有通风设施等内容。检查后发现大多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均能按照相应规定设立明显禁烟标识,但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无单独吸烟区,仍然给顾客提供烟灰缸,并且无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在检查的同时,还对每个被检查的公共场所抽取2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办公室
20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