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浴池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3-12-09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浴池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等规定,沛县卫生监督所和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于2013年11月5日开始对全县公共浴池进行为期一月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公共浴池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二、卫生设施(重点是公共用品消毒和保洁设施)和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四、是否建立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健康危害事故及时报告;五、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及更换记录是否齐全。沛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对公共浴池的微小气候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测。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及时全面掌握了我县公共浴池卫生状况,进一步规范了公共浴池的经营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给予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