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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卫生监督所认真做好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9-29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有关部署,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所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的工作计划。

    一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卫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二是从 8月起,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加班加点,对城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单位和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是“五小行业”,加强卫生设施改造,完善防蝇防尘设施,通风良好,强化消毒设施,确保卫生状况符合卫生要求,坚决不留死角。在创建工作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三是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主动配合公安、工商、教育、经贸、质监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在经营者中广泛宣传,使他们消除抵触情绪,积极配合工作,自觉加强设施改造,营造全民创卫的良好氛围。
 
                                    (新沂市卫生监督所 张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