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最长的假期就要来临!
你是不是已经在为出游计划摩拳擦掌?
为”逛吃逛吃”之旅跃跃欲试?
可是每当你抵御不住美食诱惑的时
是不是总会为桌上摆满的消毒餐具而苦恼?
到底干不干净?
到底消毒了么?
你也许会用开水烫一下,找个心理安慰。
再或许一咬牙,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卫监小编承诺:你的苦恼,我我来解忧!
为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徐卫监督〔2017〕14 号)文件要求,徐州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及“双随机”任务清单,对消毒后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委托疾控部门进行检测。
此次共计检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51家,其中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43家,无证照单位8家。
全市抽检消毒后餐具、饮具60个批次, 共计236个样品,不合格样品20个,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大肠菌群阳性。
消毒后餐具、饮具抽检不合格单位如下
现场卫生状况检查不合格单位如下: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以上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并将不合格单位信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将无《营业执照》单位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强盛。这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那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其中的权责有哪些呢?
一、《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四条规定,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为:
1、作业场所;
2、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
3、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
4、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
5、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查阅有关资料;
2、询问有关情况;
3、核查生产经营情况;
4、开展抽样检验。
三、《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八条规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技术指导,完善更新辖区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资料,加大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整治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消费者使用的集中消毒餐具、饮具卫生安全。
卫监小课堂
外出就餐,用到消毒餐具、饮具时,要看一看是否按照要求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和使用期限等内容。看一看包装内的消毒餐饮具表面是否有水渍和明显的污染物。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餐(饮)具应表面光洁,不得有附着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
最后卫监小编还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时候要擦亮眼睛哦!如果您发现集中消毒餐具、饮具存在卫生安全问题,请及时致电12345,投诉举报,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供稿 李桂荣 编辑 张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