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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了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8-22浏览量: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保证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沛县食安委近日出台了《沛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数100人以上请厨师上门制作的,承办者应提前24小时告知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系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防保站人员上门作食品安全义务指导并填写《农村家庭宴席报告表》,报镇食安委登记备案。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聘请的厨师应取得健康证明,并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办法》明确,镇政府对全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家宴举办前一天到主办户宣讲饮食卫生知识,实地察看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宴席承办者应在组织救治的同时上报村委会,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控制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镇食安委。镇食安委接到村委会的报告后,立即上报县食安委办公室,同时要积极组织村委会人员摸清参加宴席的人员健康情况、救治情况,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做好有关部门的调查、采样、取证等工作。该办法的出台,将为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供稿:沛县食品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