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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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徐州市职业卫生专家及组建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

为保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公正性,充分发挥职业卫生专家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荐我市职业卫生专家及组建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职业卫生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二)熟悉国家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职业卫生理论水平;

(三)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职业卫生相关业务活动,并遵守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专家有关管理规定。

二、专家工作任务

(一)参与有关中长期职业卫生监管规划、政策措施、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咨询、研究、起草、论证工作;

(二)参加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与执法等活动,提出专业意见;

(三)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等技术审查工作;

(四)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工作;

(六)参与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工作;

(七)完成市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专家遴选程序

(一)由市卫生监督所发布遴选专家信息;

(二)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推荐;

(三)填报《徐州市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见附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著作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辖区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初审

(四)初审通过后,《徐州市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著作等的复印件)和一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并报到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处进行资格审查,市属单位可直接报送;

 

(五)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卫生监督所纳入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及相关单位应高度认识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参与此项活动,通过此项工作充分发挥职业卫生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以保障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公正性。

(二)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在进行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工作的同时,应积极与纪检和财政部门沟通,着手制定本辖区内职业卫生专家费使用管理相关办法。

(三)职业卫生专家报名日期截止到201951日。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蓝海写字楼C1010

联系人:王剑萍      联系电话:83620603

电子邮箱:

xzjdszyc@126.com

 

 

附件:徐州市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