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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17年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
为进一步整顿我市医疗秩序,加强我市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同时做好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相关工作任务,着力解决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突出问题,市卫生监督所特制定《2017年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17年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7年5月5日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17年打击非法行医
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献血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在打击非法行医日常工作基础上,市卫生监督所定于2017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二是使用无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一是查处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二是查处非医师从事医疗美容的行为。
3、依法查处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4、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超出执业登记地址、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5、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6、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的行为。
7、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6月)
根据本地实际,认真拟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及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对辖区内单位开展梳理、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11月)
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消灭和根除非法行医现象,依法依规从重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
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2017年12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全面摸排,不留死角,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超范围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宣传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查处的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请各地按照规定的时限把总结和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至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
联 系 人:李致远
联系电话:83620655    邮箱:jcc907@126.com
UpdateFile/test/附件1_2017年徐州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汇总表docx.doc
UpdateFile/test/附件2:徐州市2017年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