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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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业务工作计划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4-07-07浏览量:

    一、办公室

1.完成局属医疗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
2.做好文件收发、传送及处理;
3、审批处室出车申请;
4、做好安全月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5.调度各地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及时掌握本所及县区监督覆盖情况,完成信息系统地图标绘工作;
6.完成所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二、财务室
 1、做好绩效工资发放工作;
2.与税务局联系,办理以往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工作;
3.分析、评估全所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向所长汇报;
4.做好日常财务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人事工作)
1.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2.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稽查处
1.组织开展2013年县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工作;
2.做好日常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正常运用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 对现场处室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审查;
4.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员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班。
5.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七、现场处室
共性工作:
1.落实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制度,各处室按计划完成20家日常监督巡查任务,优先检查未监督未录入单位。
2. 正常使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将检查内容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3. 完成省所门户网站宣传报道一篇。
4.立案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一)监督一处
1、开展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2、开展放射诊疗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指导与督促医疗机构对照放射诊疗许可的项目、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放射诊疗行为管理、放射防护管理台账、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
3、做好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监督二处
1、              根据省卫生厅健康江苏 2014卫监一号执法行动方案,对辖区内三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二级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重点落实设有预防接种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              牵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医疗机构各项传染病防治创卫指标,筹备局发证单位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培训班教材和授课课件、发文等。
3、              按照医疗机构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分管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日常监督巡查20家,并及时将检查内容录入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4、              积极受理并查处举报投诉,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的监管查处工作,立案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              组织分管辖区内市卫生局发证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现场审核工作。(徐州惠康骨伤门诊部、徐州民济中医门诊等)
6、完成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监督三处
1、按照全年工作计划中的“医疗广告监管”专项计划,在开展医疗广告监测的基础上,按照市局专项方案,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医疗广告整治活动,通报一批违规医疗广告,给予不良执业记分,给予警告处罚。
2.开展对所有监管医疗机构的名称整治活动,要求对门前的牌匾、介绍等拍照,存入监督档案,并将问题突出的报送牵头处室或稽查处,给予集中整治。
3、结合上半年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整理出校验注意事项或程序,报所牵头处室。
4、继续办理已经立案的处罚案件。
(四)监督四处
    1.举办全市个体医法律法规培训班(共三期),预计培训600人;
2.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分管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巡查。
3.组织并完成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现场审核工作。
4.对投诉举报进行查处。
5.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阶段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总结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监督五处
1.对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进行日常监督。
2.继续深入开展卫监三号消毒产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针对打分表,进入自查阶段。
3.做好学校卫生日常监督工作。
4.做好创卫及其他指令性工作。
(六)公共卫生应急处
1. 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整治,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检查和抽检。
2.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
3.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集中式供水水厂(城市农村千吨以上、农村百吨以上、其他水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水质。

4.进行饮用水卫生网络监测与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