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4-02-13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相关医疗单位:
近期,我市鼓楼区确诊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传播和蔓延,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2月中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发热门诊运转、医疗废物处置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要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的设立和工作落实情况、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消毒隔离措施和传染源控制措施落实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1、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登记报告内容、时限、登记名称等符合规定情况。
2、传染病疫情控制: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对本单位内被污染物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等情况。
3、医疗废物处置: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重点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集中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登记造册记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以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发生流失、泄漏等情况的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要把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变化趋势,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切实开展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案件。
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明确卫生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依法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深入一线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监督工作。加强对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拉网排查,及时发现网格内违法行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在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执法检查中要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责,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督与突击督查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监督单位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所将开展对县(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执法检查工作督查,并抽查辖区医疗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落实情况。
4、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营造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医务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培训。加大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控能力,营造科学防控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安排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联系人:李桂荣;联系电话:0516-82333077;传真:0516-82333500;电子邮箱:jdec2013@163.com 。突发情况及重大案件随时上报。
附件:1.2014年徐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监督检查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2014年徐州市医疗废物监督检查表;
2.2014年徐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