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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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业务工作计划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3-09-04浏览量:

 

一、办公室
1.制定九月份业务工作计划;
2.加强消费安全设施建设,更换全所灭火器干粉;
3.改建图书阅览室、投诉举报接待室;
4.完善所办事公开公示栏内容;
5.做好文件收发、传送及处理;
6、审批处室出车申请;
7、完成所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二、财务室
     1.做好日常的会计工作
2、办理退休人员的医保与公积金的有关事项
3、协助办公室作好固定资产报废的有关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事务。
三、组织人事处(人事工作)
1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2.做好相关人事工作。
四、稽查处
1.做好日常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正常运用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 对现场处室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审查;
3. 组织开展内部稽查;
4.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七、现场处室
共性工作:
1.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各处室完成日常监督20家。
2.立案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每处室一般程序10件,简易程序5件。
3. 每处室完成新闻宣传报道1次,以报纸、电台、省所、市卫生局网站报道为准。
4、正常使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将检查内容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月底所组织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绩效工资。
(一)监督一处
1、继续开展医疗废物、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按照所内要求,对辖区内的直管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20家)。
3、开展医疗服务监督推进年工作
4、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督导调研工作
5、做好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监督二处
1.按照医疗机构网格化管理要求,继续对辖区内分管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计划完成对20户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2.完成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现场审核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监督三处
1.按照医疗机构网格化管理要求,继续对辖区内分管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计划完成20户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2.完成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现场审核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监督四处
1.按照医疗机构网格化管理要求,继续对辖区内分管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并完成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现场审核工作
3.开展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开展医疗服务监督推进年工作督导调研。
5.对投诉举报进行查处。
(五)监督五处
1、对全市各县(市)、区学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市各县(市)、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餐饮具进行抽检,各县(市)、抽检不少于2家,每家不少于10件。
3、对全市各县(市)、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巡查,进一步摸清本底单位数量及生产经营情况。
4、完成其它上级指令性任务。
(六)公共卫生应急处
1.做好饮用水监督监测的网络直报工作。
2.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3.开展饮用水水质指标基线调查。
4.做好徐州市卫生应急能力评估的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市卫生局。
5.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6、因应急处需完成局、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案件要求为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