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3-03-14浏览量:
各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和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效率,全面动态掌握被监管单位基本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决定对各类被监管单位加强监督巡查力度,加大监督巡查频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处室根据全年监督总频次分解到月份,做到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一、日常监督频次
1、市直管发证放射卫生单位4次/年;
2、省发证放射卫生单位2次/年;
3、职业病体检、诊断、服务机构1次/年;
4、一级及以下市直管发证医疗机构4次/年;
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次/年;
6、学校、消毒产品、餐具消毒企业4次/年;
7、公共场所、饮用水、涉水产品企业4次/年;
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监督员要认真制作现场监督执法文书,善于发现违法行为并向单位提出详细整改意见,日后进行复查,日常监督完成后2日内将监督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各处室要按照所要求,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当月工作计划(包括日常监督单位名单)报办公室邮箱,不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