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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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1-12-12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
    近期,安徽涡阳、河南永城农村部分地区相继暴发丙肝疫情。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初步调查,疫情可能与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不规范的注射有关。为加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监管,强化基础医务人员依法规范执业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县级重点检查对象为各乡镇村卫生室,区级重点检查对象为辖区内个体诊所。
    二、检查内容
    1、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违法行为;
    3、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其他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4、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执行情况;
    5、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资质情况。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时间:2011年12月12日—2012年1月12日,各地组织开展辖区内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督查,时间:2012年2月5日--2月10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安全使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爆发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定计划,周密安排,组织好本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2、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对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要坚决取缔,对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现象发生。
    3、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各地要组织开展对乡村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规范执业意识,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4、加强监测,防控疫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利用疫情监测网络开展疫情监控,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