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11年9月份行政业务工作要点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1-09-13浏览量: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文电登记、收发和办理。
    2.做好现场处室用车调度安排。
    3.服务现场处室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4.按照省所工作部署,月底前完成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本底档案的录入和完善工作。
    5.完成所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二、财务室
    1.分析总结 1-8月份资金运行情况。
    2.对照2011年财务部门预算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及控制。
    3.整理、交接2010年会计档案。
    4.完成日常财务报账工作。
    三、 组织人事处
    1. 协助总支召开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收集各支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要求上报材料。
    2.按时收缴党费。
    3.做好全体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工作。
    4.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
    四、稽查处
    1.做好日常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2.了解县区2011全市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及动态。
    3.做好对县区的层级稽查准备工作。
    4.对已经结案的案件进行归档整理。
    5.对现场处室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审查。
    6.做好指定的案件处罚工作。
    7.做好对案件的登记工作。
    8.做好投诉举报、信函回访工作。
    五、现场处室
    (一)监督一处
    1.根据省所文件精神,配合疾控中心在全市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
    2.继续开展对中山南路的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对处室直管的消毒产品企业、生活饮用水单位、公共场所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
    4.根据应急处通知,组织开展对直管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
    5.做好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工作和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监督二处
    1.根据(苏卫监所便函〔2011〕33号)文件精神,牵头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研,本处室计划调研监督所5家,疾控中心2家,二级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家,汇总三处、四处调研表,9月30日前上报省所。
    2.按照徐卫监督〔2011〕12 号文件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检查直管单位20家。
    3.结合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进行直管单位日常性卫生监督,更新部分卫生监督档案。
    4.对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监督三处
    1.按照2011年度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于9月上旬完成针对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9月中旬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
    2.继续开展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院内感染、人员资质和放射诊疗等工作。
3.9月下旬开展针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培训。
    (四)监督四处
    1.按照省厅工作计划要求,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
    2.继续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3.继续对非法开展器官移植的泉山区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五)监督五处
    1.按照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卫生督导检查方案的要求,参加和迎接省级督导。
    2.按照全省2011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牵头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检查,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并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检查,联合有关机构共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与监督检查。
    3.按照牵头处室的布置,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和掌握直管区域内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公共卫生应急处
    1.根据省卫生厅2011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饮用水网络监测工作。
    2.牵头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做好分管单位卫生许可的复核和换证工作。
    4.对分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5.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