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和相关处室职能调整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1-02-12浏览量:
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对相关处室职能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许可受理处,成立监督五处;
二、监督一处、监督五处和公共卫生应急处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餐饮)、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大型活动卫生保障、消毒产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综合执法,同时结合专业特点明确牵头处室:
(一)监督一处:负责鼓楼区、贾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睢宁县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监督监管及工作指导,负责牵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二)监督五处:负责云龙区、铜山区、丰县、沛县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监督监管及工作指导,负责牵头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
(三)公共卫生应急处:承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泉山区、邳州市、新沂市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监督监管及工作指导,负责牵头食品安全(餐饮)、大型活动卫生保障、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三、监督二处、监督三处、监督四处主要承担医疗机构、传染病、医院感染、放射诊疗卫生监督,实行分片管理、综合执法,同时结合专业特点明确牵头处室:
(一)监督二处:负责云龙区(新城区)、贾汪区、邳州市、新沂市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监督监管及工作指导,负责牵头医院感染、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
(二)监督三处:负责鼓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山区、睢宁县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监督监管及工作指导,负责牵头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在职能调整未到位前,承担直管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三)监督四处:负责泉山区、丰县、沛县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监督监管及工作指导,负责牵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调整时间自2010年12月起,以上辖区每年轮转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牵头处室应全面掌握并建立全市直管发证单位的本底资料档案;相关处室要对直管发证单位建立卫生监督档案,并及时将本辖区内新增单位本底报送牵头处室;
(二)牵头处室负责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报送以及工作总结的书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