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卫生监督应急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12-30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徐州铁路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欢乐祥和、安全和谐,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和饮水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做好卫生监督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鉴于目前我市餐饮消费安全监管职能尚未作调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卫生部门的监管职责,继续加强餐饮和饮水卫生安全监管,坚持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力度不减。当前,要把抓好节日餐饮和饮水卫生安全监管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针对节日餐饮消费特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饮食饮水卫生的监测和监管,督促管理相对人切实做好节日餐饮、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工作。
二、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各单位将节日期间应急人员值班表于2009年12月31日前传真至市所应急(0516-82368660)。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不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要沉着应对,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13685180825。
三、突出重点,加强卫生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景点和城乡结合部、车站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将小餐饮、农家乐、集体聚餐、流动供餐作为监控重点,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餐饮加工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消除各种卫生安全隐患,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对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饮用水源、水质净化消毒等加强检查,预防水源性疾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认真查实,及时依法处理。
四、加强宣传,督促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通过有效宣传,促使餐饮单位切实履行餐饮卫生安全第一责任,指导、督促餐饮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卫生规范,严格保管食品添加剂,做好购入和使用登记,落实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和台帐制度,自觉执行加工制作卫生规范。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收集和认真分析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档案。
五、有效应对,加强餐饮卫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餐饮卫生安全突发性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按照《徐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同时,必须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