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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通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11-26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徐州市铁路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实施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苏卫监所〔2009〕32号)和《市卫生局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徐卫法监〔2009〕21号)精神,市卫生监督所于2009年 10 月 27-29日对我市各县(市)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2009年,我市各县区共有登记住宿单位583家,目前已量化248家,量化率达42.54%;游泳场所14家,已量化7家,量化率50%。截至督导检查日,住宿业量化率九里区卫生监督所为55%,开发区卫生监督所为43%,邳州卫生监督所为83%,铜山县卫生监督所为40%,丰县卫生监督所为46%,铁路卫生监督所为43%,泉山区卫生监督所为46%,云龙区卫生监督所为44%,睢宁县卫生监督所为32%,贾汪区卫生监督所为100%,新沂市卫生监督所为28%,鼓楼区卫生监督所为42%,沛县卫生监督所为40%。
    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措施落实情况
    总的来讲,各县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了考评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并根据市级下发的实施方案分别制订了适合本辖区工作的具体方案,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能够按计划开展。同时对卫生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相关标准。组织现场监督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及各相关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使监督员能够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统一评估标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培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守法经营观念,进一步增强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
    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均按照市所统一的《徐州市住宿业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档案目录》、《徐州市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档案目录》,指导经营单位认真做好自身的卫生管理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有的县区如鼓楼区、九里区卫生监督所为经营单位配备了统一的档案盒和相关资料目录,使经营单位更好的建立和规范卫生档案,做好本行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被抽查的大部分单位能够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十个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牌悬挂在场所醒目处。其中鼓楼区卫生监督所要求其辖区的单位把十个卫生管理制度缩印在一张彩板上,简洁明了;云龙卫生监督所给分管单位统一制作了各岗位卫生制度和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牌,悬挂在场所醒目处,美观大方。
    为了便于卫生监督员具体指导和公共场所经营者理解,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对卫生部统一印发的卫生量化分级评分表与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操作手册内容进行整合,制定出非常实用的《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细化后的评分表上逐项注明各项检查内容的具体评分标准,便于操作。
    三、存在的不足
    本次督导检查共抽查了13个县区26家住宿单位,1家游泳场所。通过本次检查,各地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尽快落实。
    (一)公共场所本底数不实际,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县区未达到40%的量化工作要求。
    (二)对量化评分表的评审要求掌握不统一,指导不到位,对A级单位的评审要求过松。个别县区未能指导经营单位做到制度上墙和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各经营单位消毒间、布草间设施不完善,软件资料不健全,大部分单位无年度空气监测报告和客用化妆品的相关资料。
    (三)宣传力度不够,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量化分级认识不足,反响不积极,对此项工作认同度不够。
    (四)各县区普遍反映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标准相对较高,评分表中部分标准无规范性依据,若经营单位不配合,缺乏处罚依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认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照标准,狠抓工作落实。
    (一)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指标。2009年完成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50%的游泳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二)严格执行标准,处理好认定与申报的关系。评定过程中,要在坚持标准的原则下,从实际出发,细化评分内容,落实好各项卫生措施,达到科学管理的目的。(三)开拓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各地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 发挥专业特长,帮助指导经营者规范卫生管理行为,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同时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加强调研,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共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社会认识率较低,社会参与度不高,各地要加大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关注卫生监督事业的氛围,使消费者、经营者与卫生监督机构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