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2-19浏览量:
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解放思想,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根据《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苏卫监督〔2008〕39号),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各地要有计划地组织自评、创造条件进行建设。2010年前,省辖市级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率先达到评估标准的“达标”或“达标示范”的要求。
(二)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实施《江苏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方案》,全省要统一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分级建设,力争2009年底初步建成。
(三)基层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立。全面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30号)、《江苏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苏卫规财〔2007〕163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江苏省基层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设指导性意见,推动各地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工作重心真正下沉,更好地服务于基层。
二、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全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9年全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抽检结果。
(二)开展专项整治和系列执法活动。根据卫生部等部委统一部署,与省有关厅局配合,在全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等活动,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下发)。
针对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现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方案另制定),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卫生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根据卫生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方案等要求,协调各试点市、区卫生部门按时完成好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四)卫生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工作质量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对各地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以强化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水平、能力的提高。
(五)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在现有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好职业卫生监督职责,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六)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努力探索和建立医疗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维护医疗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卫生部的部署,在全省公共场所有计划地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场所监管水平。
(八)配合省人大开展食品卫生执法检查。
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和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卫办监督〔2008〕187号),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
严格卫生监督员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认真落实《2008-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能力建设和资格管理。
四、开展卫生监督调研工作
召开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08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09年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大部制改革,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调整的相关工作。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针对性的调研,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能顺利无缝衔接,确保卫生监督员队伍稳定和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