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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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2-19浏览量:

    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解放思想,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根据《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苏卫监督〔200839号),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各地要有计划地组织自评、创造条件进行建设。2010年前,省辖市级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率先达到评估标准的达标达标示范的要求。

  (二)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实施《江苏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方案》,全省要统一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分级建设,力争2009年底初步建成。

  (三)基层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立。全面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30号)、《江苏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苏卫规财〔2007163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江苏省基层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设指导性意见,推动各地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工作重心真正下沉,更好地服务于基层。

  二、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全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9年全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抽检结果。

  (二)开展专项整治和系列执法活动。根据卫生部等部委统一部署,与省有关厅局配合,在全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等活动,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下发)。

  针对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现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方案另制定),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卫生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根据卫生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方案等要求,协调各试点市、区卫生部门按时完成好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四)卫生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工作质量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对各地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以强化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水平、能力的提高。

  (五)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在现有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好职业卫生监督职责,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六)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努力探索和建立医疗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维护医疗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卫生部的部署,在全省公共场所有计划地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场所监管水平。

  (八)配合省人大开展食品卫生执法检查。

  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和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卫办监督〔2008187号),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

  严格卫生监督员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认真落实《2008-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能力建设和资格管理。

  四、开展卫生监督调研工作

  召开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08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09年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大部制改革,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调整的相关工作。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针对性的调研,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能顺利无缝衔接,确保卫生监督员队伍稳定和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