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拉练活动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06-07浏览量:
徐卫监所〔2008〕32号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徐州市铁路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综合处置能力,以强化实战演练、锻炼队伍为目的,全面推动我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2008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市卫生监督所将于2008年6月中旬在全市开展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拉练活动。
本次拉练以各县(市)、区、分所为单位,具体要求见附件。拉练结果将通报各有关单位。具体拉练日期届时电话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附件:徐州市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拉练总体要求
主题词:食物中毒事件△ 拉练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共印19份
附件:
徐州市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拉练总体要求
1.组织管理
⑴ 通讯畅通
⑵ 事件登记
⑶ 应急组织
2.快速反应
⑴ 应急准备时间
⑵ 现场人员配置
3.现场处理
⑴ 现场组织
⑵ 现场调查处理程序
⑶ 场所及可疑物质的封存
⑷ 中毒场所及中毒物质的监督处理
⑸ 外流中毒物质的追回
⑹ 卫生监督意见下达
⑺ 卫生学调查报告书写
4.依法查处
⑴ 取证
⑵ 文书书写
⑶ 处罚程序
⑷ 法律条款适用
5.事件报告
⑴ 初步报告
⑵ 进程报告
⑶ 终结报告
6.文书配备和物资保障
⑴ 文书配备情况
⑵ 调查、取证、控制用品
⑶ 通讯、交通工具
7.部门协调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