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关于印发《所业务工作例会纪要》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03-10浏览量:
徐卫监所〔2008〕8号
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关于印发
《所业务工作例会纪要》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2008年3月4日召开的所业务工作例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相关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所业务工作例会纪要》
二○○八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印发 会议 纪要 通知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08年3月7日印发
共印发10份
附件:
所业务工作例会纪要
经所务会研究决定,2008年3月4日召开了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了近一阶段工作,对处室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职责,在综合执法的基础上,突出各职能处室对相关行业的依法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能。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相关处室业务工作分工
(一)监督一处
分管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共场所,超市、商场等流通领域。经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监督二处
分管学校卫生、消毒产品、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纯净水生产经营(含供水点),食品、消毒产品等生产企业,学校食堂,校园内小吃店、商店及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单位食堂等集伙单位。
(三)监督三处
分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四)监督四处
分管医疗市场、医疗机构的消毒管理、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医药单位经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五)公共卫生应急处
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组织协调、重大会议保障、预警性监测工作等。兼管食品(含餐具)抽检案件、消毒质量抽检案件、健康相关产品抽检等。
(六)稽查处
分管监督执法稽查、案件审查,做好指定案件办理。
其他业务工作按原分工执行。部分存在交叉的行业监管由所办公室统筹协调。
二、做好近期有关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档案。
各处室根据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分管单位卫生监督档案的建档工作,许可处做好建档的指导、检查和归档管理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督规范化管理。
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每户、每次均应书写监督执法文书,并及时归入监督档案。各处室应严格按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定要求,切实落实分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覆盖率。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一)加强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
为维护卫生监督执法形象,严肃职业纪律,所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监督服穿着必须规范、整洁、配套,标志佩戴齐全,在执行现场执法任务时,必须佩戴监督帽。监督员无故不按规定着装,不得行使监督执法权及进行与卫生执法有关工作。
稽查处负责全所监督员着装纪律稽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按所统一要求处理。
(二)落实值班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重要情况和紧急事项要认真记录、立即请示、报告,并根据领导意见作出及时处理。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要严格执行《局机关文明办公八项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严禁擅自离岗、串岗。
要准时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遵守会议纪律。
组织人事处要不定期对劳动纪律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对违纪者按规定作出处理。
(三)加强车辆管理。
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本所所有专(兼)职驾驶员均应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所有驾驶员均要严格执行车辆入库、统一派车制度,严格实行一人管一车制度。业务处室需要用车时,应根据规定填写派车单,经审批同意后使用。不得擅自出车、不得为未办理用车手续的人出车、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除外);车辆派出实行派车单制度,未填写派车单出车的视为擅自出车。
车辆出市区需报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再报分管所长审批同意。严禁所领导、处室负责人擅自驾车。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情况分别追究车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及驾驶员责任。
(四)开源节流,厉行节约。
全所职工要积极开展节约型单位建设,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增强主人翁意识,开源节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养成文明、节约的行为方式;对所电话、办公耗材、油耗等要树立节约意识,形成科学发展与资源节约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