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12-10浏览量:
明传电报
发 往 |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经济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大屯卫生监督所、徐州铁路卫生监督所 | |||
等 级 |
特急 |
签 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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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监所传〔2007〕3号 |
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经济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大屯卫生监督所、徐州铁路卫生监督所: 12月上旬,我省已发生2例禽流感确诊病例,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于12月8日分别召开了全省、全市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卫生系统人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市提出的工作要求,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07〕74号)和《省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监所〔2007〕104号)文件精神,依照卫生监督职责及分工,为保障我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清我省当前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常备不懈,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在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扎实做好应急准备,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全市各卫生监督所要把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掌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各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人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周密安排,严密防范。为切实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市卫生监督所成立“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人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发热门诊卫生监督 按照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规范开设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含发热门诊)和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12月20日前要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检查,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要及时纠正,严格查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流程、分诊等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人禽流感防控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三、加强禽类及其制品卫生监督检查 全市各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当前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禽类及其产品加强经营企业食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食品卫生巡查、重要食品卫生动态日报周报等制度,严防来自禽流感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和无产地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流入我市,对发现来自疫区或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依照职责分工,立即会同农业(林)、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部门间协调和联防,保障信息畅通 各监督机构要加强与农林、检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禽流感疫情动态,实施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禽类疫情,要立即报告,密切监控,坚决杜绝病死禽肉流向参观、流向餐桌。 各地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同时,要加强部门信息交流,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13685180825 附件: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人禽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抄送:市卫生局
附件: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人禽流感防控 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晶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王 琰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许继民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成 员:高洪波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副主任 张广金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应急办主任 刘荣杰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处处长 肖 力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处处长 张 伟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处处长 耿一香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副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