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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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口腔医疗器械消毒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5-11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消毒质量,根据2007年卫生部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关于《2007年全市卫生监督与抽检业务工作计划》的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所将于20075月中下旬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医疗器械消毒质量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

市口腔医院,民营口腔专科医院、门诊部,各处室辖区内二级医院各2家,三级医院各1家,牙科诊所各4家。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消毒隔离等制度情况,包括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等,

(二)设置监控部门或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情况,

(三)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索证、验收、登记情况,

(四)定期开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

(五)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是否达到灭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各处室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相关医疗器械的采样检测工作,联系电话:85956783。每单位采样10件,包括常用的口腔医疗器械(如手机、车针、拔牙钳、挺子、凿子、牙周刮洁器、洁牙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口腔医疗器械消毒质量检查,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依据第四十五条予以处罚。

(三)511525开展检查,530日前将辖区内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予以处罚的违法单位名单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含电子版)以便汇总上报。联系电话: 82368656,电子邮箱:jcc808@126.com

附件:各级医院口腔医疗器械消毒质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