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员友情提醒患者进行“X光”诊断时记得穿上“防护服”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10-11浏览量:
放射诊疗是一把“双刃剑”,在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的同时,也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因为从理论上讲,X射线能够穿透人体细胞、破坏DNA。若接触的X线量过多,超过容许射量,就可能产生放射反应,甚至产生一定程度的放射损害。例如人体中的性腺、乳腺和甲状腺对射线特别敏感,如果受到长时间、大剂量照射,可能导致白内障、绝育、生长发育迟缓,甚至诱发恶性肿瘤或白血病。同时,辐射还存在遗传效应,可能危害下一代的健康。
面对这把“双刃剑”,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减少危害呢?我国正式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其中对大家关心的防护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例如: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医疗机构必须对医务人员、患者和需要陪同患者检查的第三人进行必要的放射防护措施;在放射诊疗时,医院应对患者敏感器官进行屏蔽;不得把X射线胸部检查作为婴幼儿和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项目;对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医院都漠视放射防护工作,特别是在放射检查时,极少会主动采取放射防护措施。
“如果只是偶尔接受放射诊疗,如一年一次体检等,辐射危害较弱,对人体损伤不大,不用过于担心。”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处的现场监督员提醒市民,如果是生病治疗,短时期内频繁接触放射检查,最好能穿戴防护设备,穿戴铅制围脖、背心和臀围,做好性腺、甲状腺等重要腺体、脏器的防护措施。同时,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能不做放射检查,就尽量不要做,以减少在检查中“吃进”的射线量,减少其对身体的危害。
监督一处 毛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