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徐州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4-17浏览量:
徐卫监督〔2012〕 3 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12〕8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徐州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监测和调查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2〕3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饮用水基线调查,全面掌握当地水质情况,并按国家规定要求做好2012年7月1日前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12〕8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徐州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监测和调查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2〕3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饮用水基线调查,全面掌握当地水质情况,并按国家规定要求做好2012年7月1日前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