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8-02浏览量:

卫政法发[2006291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标准起草单位:

    现将《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要根据该计划抓紧落实项目起草单位,组织项目起草单位填写《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并经认真审核后于2006815前报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要及时审核汇总各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报送的《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并于2006830前报送我部(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谷京宇(64047878-2137)、张志强(64047878-2135);传真:8402637264047878-2151

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白雪(68792302)、刘建梅(68792859);传真:68792883

附件:

1.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06年项目计划.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