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函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7-12浏览量:
卫办监督函〔2006〕301号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安监总局、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部于
联 系 人:康 辉
联系电话:010-68792398,68792042
传 真:010-68792400
E-mail:arkhui326@163.com
附件1《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
附件2《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