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标识“天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籽抗敏平抚液晶(抗敏、保湿)”化妆品紧急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6-23浏览量:
卫监督发〔2006〕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消费者举报提供的线索,湖北省卫生厅对标识为“天骥化妆品有限公司”(98卫妆准字29-XK-1502号)生产的“葡萄籽抗敏平抚液晶(抗敏、保湿)”(生产批号或日期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立即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通知本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上述产品,对于销售上述违法产品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公告收回已售出产品,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各地对化妆品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产品,要及时依法查处,并向社会通报。对涉及消费者健康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我部。
传真:010-64047878-2175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北京市、上海市、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