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3-21浏览量:
全爱卫办发[2006]3号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办公室:
春夏之交是多种疾病特别是一些传染病的多发季节,历来是卫生防病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利时机。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爱卫会要认真贯彻2005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群众,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地要在4—5月份,利用一周左右时间,发动广大群众,在城乡普遍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清除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同时搞好单位和居民区的内外环境卫生。
二、积极治理“四害”孳生地,大力开展除害防病工作。各地要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科学合理用药,有组织、有计划地统一开展一次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种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以及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同时,要继续推进中央文明委和全国爱卫会联合开展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使广大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各级爱卫会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要进行明查暗访。对组织工作不力,动静不大,环境脏乱差的地方和单位,要以适当形式曝光或通报批评。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并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