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10号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7-22浏览量:

    近来,一些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销售涉水产品时,擅自以离子水机名义宣称其可制备离子水或碱性水,并大肆宣传具有各种保健功能,有的甚至擅自标识有卫生部门许可批件,欺骗、坑害消费者。对此,我部重申如下:

    一、我部从未批准过任何离子水机,涉水产品不得宣称任何保健功能。

    二、对部分水质处理器在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后又擅自更改许可内容和范围,改制成离子水机生产销售,或宣称保健功能的,各地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