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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卫生检验现状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3-01-09浏览量:

我国食品卫生检验现状
目前,我国的食品卫生检验工作已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检验体系,为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食品卫生检验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一方面表现在分析手段上,已从简单的目视比色发展到今天的以原子吸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酶标检测仪、DNA扩增仪、高速冷冻离心机、质谱仪、毛细管电泳仪等现代分析仪器为主要分析设备;另一方面表现在检测能力上,已从一般定性分析发展到能对几百种物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及对未知物的鉴别。
我国目前食品卫生检验机构及检验能力:
(一)国家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是我国食品卫生检验评价的权威机构,也是WHO(中国)食品污染物监测合作中心和WHO(中国)食源性致病菌中心实验室。该所承担着全球(中国地区)环境监测系统/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估规划(GEMS/FOOD)的任务。目前该所还承担着全球食品污染物监测(中国)和全球食源性致病菌监测(中国)任务。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掌握了DNA序列分析、ELISA/DNA杂交、指纹图谱及PCR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及菌种鉴定,食源性致病菌致病机理、毒力基因的研究和分析。该所在各种突发、新发的食品卫生事件中为卫生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是省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能熟练掌握现代分析手段,100%承担常规食品卫生检验与监测任务和部分未知物的鉴别及食物中毒鉴定(化学、生物)。能配合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标准的研究和方法学的建立工作,并指导下级检验人员解决分析疑难问题。其中部分实验室能够通过WTO分析质量考核。
(三)地(市)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
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是地(市)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能够按照食品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开展常规检验工作。根据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要求,能够部分完成常规的食品安全性毒理学检测和评价(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等)。
(四)县(区)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是县(区)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能够按照食品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开展常规检验工作。能够完成食物一般成分、重金属、包装材料、部分农药残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常见致病菌等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