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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涉水产品卫生批件审批程序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2-10-25浏览量:


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
苏卫法监[2002]80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我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联系。
  本程序自 2002年11月 15 日起施行。届时,原省卫生厅苏里防[199刀55号《关于下发(江苏省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暂行)的通知》予以废止。
  附件: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二O0一年10月16日
  抄 送:各市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
  附件:
   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
   一、根据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程序,。
   二、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取得“江苏省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后,方可进行生产。
   1、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 2、水处理剂,包括混凝剂、助凝剂、软化剂、灭藻剂以及其他饮用水处理剂
   3;除垢剂;
   4、玻璃钢水箱。
  三、申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企业或个人(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同时将所申报产品 (一个批次的样品)样品送交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申请单位应当按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的要求,提交下列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12份):
     1、产品配方及原材料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2、生产工艺及流程简图;
    3生产厂区和生产场所(车间)布局平面图;
     4、王要生产设备清单;,
  5、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仅限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
   8、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和铭牌)和产品说明书样稿;
   (9)、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等);
   (10)、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申报单位填写完毕后,送交省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办公室(下简称:省评审办).省评审办自收到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受理或不予以受理通知书。
   六在正式受送申请单位申请后的2个月内(整改期限不包括在内),省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省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对所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同时委托省卫生监督所会同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卫生监督审核。
    七、对现场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生产企业,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告知申报单位不予通过的原因以及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期限。
    申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后,省卫生厅委托所在地的市卫生行政部门或由省卫生监督所会同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省卫生行政部门, 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要求者,省卫生行政部门将退回其所有申请资料。
八、对经现场审核和评审合格的产品,省卫生行政部门将在产品评审会后的15个工作日审批,发给“江苏省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报卫生部备案和公告各有关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九、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的经常性卫生监督.
十、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包括个人、家庭、团体用的各类水质处理器)以及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等产品,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经卫生部批准,取得“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后方可生产。其申办程序同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其资料要求按卫生部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的规定,省卫生厅初审合格者,出具省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报卫生部审批。
十一、江苏省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生产企业应按本程序要求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换发批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