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健康报:江苏试点农村健康管理团队服务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5-14浏览量:

    日前,江苏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2年,在不少于1/3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试点,2013年2/3以上、2014年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
  据该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姜仑介绍,在农村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是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形式。江苏从省级层面上,紧密结合农村特点,把团队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引入农村。苏州、镇江、淮安的部分县(市、区)先期开展了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面上逐步推开。
  姜仑说,建立健康管理团队的初衷是实现乡镇卫生院技术下沉、管理下沉、服务下沉,促进防治结合,着力提高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连续性和便捷性,进一步推动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意见》明确了健康管理团队的主要工作:
  一是开展巡回医疗。定期到村卫生室开设门诊,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精神病人,以及行动不便且确有需要的其他病患者,根据需求和诊疗规范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帮助农村居民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协助预约上级医院,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二是实施健康管理。掌握农村居民健康基本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落实好高血压三期、糖尿病伴并发症患者及高危孕产妇、体弱儿、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等乡村医生尚难以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紧密依靠信息系统的支撑,做好健康信息的综合利用。
  三是规范村卫生室服务。加强培训与指导,推广适宜卫生技术,帮助乡村医生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督促村卫生室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规范执行安全注射、消毒隔离、医疗文书、抗菌药与激素应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医疗规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范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提供新农合门诊服务;督促乡村医生认真完成各项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意见》提出,建立由乡镇卫生院临床、预防保健、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一体化、财务、药品等方面的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共同组成的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其中临床医生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较高的年资,以全科医生为主,也可以安排内科、妇产科、儿科或其他专科医生,管理人员可参加多个团队的工作。以村卫生室为服务单位,每个团队一般负责3个村卫生室,并保证每个行政村都有团队负责。每个团队每月至少2次到负责的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每次下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天。采取上门巡诊、随访管理、健康宣教以及在村卫生室坐诊、检查指导村卫生室工作等方式开展团队服务。每次团队下村开展服务前,乡村医生要事先向重点管理服务的对象做好通告工作。团队固定下村的时间和服务内容,要在村卫生室上墙公布,并公示团队成员名单、职责分工、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方便居民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姜仑说,健康管理团队服务以增进健康为中心,注重对群体健康的干预和管理;服务重点人群,主要提供乡村医生难以独立完成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以乡带村,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村卫生室贴近群众的网底优势。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和运行机制,设立团队服务专项津贴,适当提高下村服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充分激发团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健康报 2012-05-12 第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