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部制”10月底基本完成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7-31浏览量:
备受关注的我省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浮出水面。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省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7个。
改革方案7月部署实施,10月底基本完成。
原则: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
据悉,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撤并机构,而是要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机构的归并,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从而解决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突出问题。
这次改革遵循四个原则:上下衔接的原则,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因地制宜的原则,构建适应江苏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方案: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新组建7个部门
此次改革,将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能,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7个部门为新组建——
1、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组建理由:加强对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组建方式: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口岸工作、能源规划以外的职责,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省中小企业局、省乡镇企业局牌子。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口岸工作职责划入省政府办公厅。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
2、组建省商务厅
组建理由:推动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形成。
组建方式: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职责、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商务厅。
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3、组建省能源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理由:更好实施能源发展战略。
组建方式: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能源规划建设等职责,整合划入省能源局。
4、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公务员局
组建理由:加强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体系。
组建方式:将省人事厅的职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组建理由: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组建方式:将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挂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6、组建省交通运输厅
组建理由: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组建方式:将省交通厅的职责、省港口管理局的职责,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整合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航空产业管理职责。
不再保留省交通厅、省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省航空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
7、组建省农业委员会
组建理由: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管理体制。
组建方式:将省农林厅的职责、省畜牧兽医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农业委员会,挂省林业局牌子。将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由省政府管理调整为省农业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省农林厅、省畜牧兽医局。
4个部门进行调整——
1、调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调整理由:整合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职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
调整方式: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改由省卫生厅管理。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2、省广播电视局更名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调整理由:理顺电影管理体制。
调整方式:将省文化厅的电影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仍与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
4、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省民防局,挂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全省民防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设置7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省知识产权局,由省科学技术厅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
时间:近期启动,10月底基本完成
此次改革,各部门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需增设机构的,要通过整合机构、撤一建一等办法解决,省政府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改革前的规模。
近期,省委、省政府将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改革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部门抓紧做好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工作。10月底基本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附 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民防局、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来源:南京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