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云南江苏争申医改试点 政府可购买营利性医院服务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03-27浏览量: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北京报道
陈竺表态:政府可购买营利性医院服务
“去年这个论坛,高强部长定义医疗为公益性,使人担心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空间。尽管今年政府承诺要加大卫生投入,但任何一个国家也不能完全靠政府的钱。”
对这一普遍关心的问题,陈竺在论坛上表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即便是非公营利性医院,也会获得政策支持。但他强调,无论公私,医院都应该具有公益性。
目前新医改方案基本框架已成型,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于今年启动国家试点。论坛期间,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对本报记者透露,国家医改试点按遴选原则进行,前期有医改探索的地区获选机会最大。
“政府可购买营利性医院的服务”
“离不开社会参与”一直是官方在谈及新医改时多次表达的观点,此次,陈竺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陈竺认为,“社会参与”有两个层面。首先体现在医保资金筹集上。即“基本医疗服务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这里的“社会”实际上指的是用人单位(企业)应该为自己的职工买医疗保险。
其次,“社会”更多意义是指,社会资金包括社会上募集的金融、投资等资金,能否进入医疗服务领域。“这类资金通常是营利性的。”陈表示。
对于第二个意义上“社会资金”而言,陈竺表达了两个态度。首先,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来,满足多种层次的需求,如提供特需医疗服务。
此外,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政府也可以向非公营利性医院购买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或公共卫生服务。
“实际上,整个医疗服务,包括所谓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是为人的健康服务,多少都带有一些公益性的属性。”陈竺分析,即便是对非公医院,甚至是不属于非营利性的医院,新医改方案中的一些支持卫生发展的政策也会给其一定的支持。
“尽管有可以进入的承诺,但具体的政策安排一直未见。”会后,钱颖一对本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去年年底陈竺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医改方案中,对于社会资本如何进入医疗市场,语焉不详。而现实中,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面临着制度困境。
如社会资本要建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对这类医院的政策安排还是空白。
按我国现行法规,营利性医院如外资投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卫生主管部门许可后,报请商务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并按企业性质照章纳税。但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属于“慈善、捐助”范围,对此类医院现行政策没有做出规定。
“之前我国医院基本上都是公立的,不存在这类问题,但容许社会资本进入后,就需要给出明确政策规定。”一位参会专家对记者分析,这不仅仅有关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目前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因为“公立医院肯定不能由政府都包下来,需要社会资金投入”。
先期经验为遴选标准之一
除上述问题外,今年即将启动的医改国家试点,将选定何处也备受关注。论坛期间,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向本报记者透露了相关情况。
首先是自愿原则,要看地方的进行试点的积极性。“但不是说谁愿意都行,而要根据医改方案中的遴选原则进行筛选。”毛称。
其中,前期进行过医改探索的地区,因为具备医改的社会条件和环境,最可能成为试点的地区。
随着新医改方案讨论和酝酿,地方尝试进行的局部医改试验一直进行着,并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思路。
如宁夏从2005年以来,通过政府采购强势介入医药流通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实现药品招标“三统一”即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和宁夏一样,江苏南京继续扩大“药房托管”的范围;今年年初安徽芜湖成立“药品管理中心”也是从“医药分开”入手,试图破解药费高的困局。
而更多地区,把建立覆盖全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试验重点,并进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投入、考核机制、管理方式等多角度探索。如浙江、北京和上海。
尽管医院改制在新一轮医改讨论中备受质疑,但地方探索的步伐也未停止。如日前,昆明市表示昆明公立医院将改制重组,全面开放医疗市场。
“虽然要看之前是否有改革经验,但国家试点主要根据医改方案的方向,而不是地方原先的医改重点。”毛群安表示。
同时,针对之前有观点认为,由于医改需要财政投入,经济发达地区更宜作为国家试点。毛群安表示,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会考虑中东西区域平衡,都会布局试点”。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各地区已在积极申报医改国家试点,如安徽、云南、江苏等地。
“选择试点要给足够的弹性空间,留给地方探索权。”一位长期观察医改的专家提醒,“由于国家试点涉及到中央财政补助,某些地区现有改革内容并不一定符合国家方案,但对其也要留出改革空间和时间。”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