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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在四方面下功夫扩大医保覆盖面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03-11浏览量:

 

    东北网311 医疗保险是深受百姓欢迎的德政工程。针对目前医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黑龙江省的全国政协委员马立群、姜洪池、李文志在会上建议,应在能力建设、财政投入、法制建设、完善政策等四方面下功夫,以扩大医保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实惠。

  能力建设

  医学院校开办医保专业

  问题:目前,医疗保险机构的经办能力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极不适应,各地经办机构普遍缺编制、缺经费、设备支撑能力不强,已成为制约扩面的瓶颈。此外,由于监管无力,定点医院、药店骗取医保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基金流失十分严重,有的统筹地区已经出现赤字运行。

  建议:各级政府应根据扩面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例如,参保人数与经办人员之比的最低限度应为10000:1,较合理的比例应为10000:1.5,县级经办机构应设置最低编制,确保全额、按时拨付工资和办公经费;在医学院校开办医保专业,培养懂医保、懂医学、懂法律、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可先行引进医疗审核稽查和计算机软件开发的专业人才,审核稽查人员配备比例较合理应为300001,计算机和软件开发人才配备比例应为1000001;加大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建设,尤其要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财政投入

  建立利益引导机制

  问题:由于实行属地管理,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受地方经济实力的约束性很强,不同区域间存在着较大差异,不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议:各级政府应像推进新农合制度那样,建立扩面的利益引导机制,重点解决无业居民、医保无着落的原企业大龄、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公用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大部分城镇居民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力参保,是最需要保障的人群,对这部分人群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扩大医保覆盖面的资金缺口予以补助。

法制建设

应制定国家级医疗保险法规

  问题: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比,医疗保险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目前,最高层级的只有《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其余的多为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行政性文件,随意性大、稳定性弱、统一性差,社会影响和行为约束力弱,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一套体系完整并与相关法律相整合、衔接的医疗保险法规,以增强医疗保险制度的严肃性,为顺利推进扩大医保覆盖面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政策

  重点扶持老、弱、困

  问题:目前,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制度缺陷,如现行政策多为分块设计,针对性较强,但灵活性不够,不同层次间无法相互接转;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失控;城市无业居民医疗保障出现制度真空等。

  建议:对医疗保障制度做进一步完善。对不同人群医疗保障问题做出制度安排,重点解决老、弱、困对象,体现长效性;坚持政策相对统一性,国家出原则,地方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尽量避免保障水平差距过大;建立开放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不同统筹区域参保人员医保关系可自由流动,各层次间能相互接转;提高统筹层次,可先实行市级统筹,以大数法则化解基金风险,保证统筹地区内的参保人员待遇公平;建立自上而下的、长效的医疗救助、惠民医疗服务制度,为医疗保险制度做出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