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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部长、刘谦副部长出席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研讨会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03-04浏览量:

  由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举办,有关部门参加的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研讨会,于200831在北京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黄晴宜,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刘谦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部委和相关国际组织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据介绍,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研讨会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旨在促进全社会对妇女健康的高度关注,研讨影响妇女健康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策略,倡议实施中国妇女健康行动,推动妇女健康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妇女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
  顾秀莲在讲话中指出,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健康行动,政府应当着重在三个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加大对妇女健康的投入。要把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妇女健康事业摆到应有的发展位置,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努力增加投入,保障妇女健康事业的公益性质和正常运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保健机构的建设,促进妇女健康事业均衡发展。二是加强贫困妇女的健康保障。在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加大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的力度,缓解贫困妇女的困难。在一些公共健康服务项目上,应当对贫困地区、贫困妇女逐步实行费用减免或由政府免费提供,保障贫困妇女的基本健康需求,推进妇女健康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三是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合作。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依靠这种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解决妇女健康的重大问题上来。要充分动员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支持发展公益事业,参与妇女健康行动,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推进妇女健康行动的社会化。
  黄睛宜在讲话中表示,国务院妇儿工委和全国妇联,作为妇女健康行动的共同发起者,要积极带头参与中国妇女健康行动计划,主动配合卫生等部门促进妇女健康的活动,维护妇女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8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和全国妇联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组织优势,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统筹协调,采取专项行动和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保障妇女健康权益工作。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卫生部正在积极研究制订健康中国2020”战略,中国妇女健康行动计划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将会为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妇女儿童健康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整体实现公共卫生的规划目标。各级卫生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使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卫生行动,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谦在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关注妇女的健康,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的健康状况有了根本性改善,孕产妇死亡率从建国初期的1500/10万降到2007年的36.6/10万,妇女人均期望寿命从35岁提高到74岁,进步之快举世公认。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保护妇女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管理体系和遍及城乡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女的健康保障正在不断加强。
  但是,我国妇女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在城乡和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之间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别。2006年孕产妇死亡率,农村是城市的1.8倍,边远地区是沿海地区的2.9倍。城市农民工的妇女保健问题仍是很突出的健康问题。近些年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危害加重,妇女生殖道感染患病率较高,乳腺癌年均增长高于欧美国家,艾滋病向一般人群散播的趋势,增加了妇女健康的威胁,梅毒上世纪60年代基本控制,而今又死灰复燃。母亲的健康状况与出生人口素质有密切关系,目前出生缺陷已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妇女面临的这些主要健康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他说,中国妇女健康行动是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深入分析我国妇女健康现状和健康需求的基础上,提出的从现在起到2020年促进妇女健康的中长期规划和公共卫生行动。其主要任务是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问题为重点,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对影响妇女健康的重大和长远卫生问题的有效干预,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十七大关于卫生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妇女健康行动初步考虑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10年,完善为城乡妇女提供基本卫生保健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利用服务的保障机制,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妇女健康目标;第二步到2015年,进一步强化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并争取实现全部孕产妇住院分娩,大幅度降低母婴死亡率,使我国妇女健康水平位于发展中国家前列;第三步到2020年,城乡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保持我国妇女健康水平位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东部地区和中西部部分地区妇女健康水平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刘谦强调,中国妇女健康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社会性很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建立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要广泛动员城乡妇女和家庭参与妇女健康行动,继续加强保护妇女健康的服务能力建设。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代表先后在会上讲话,全国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在会上宣读了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倡议书。会议讨论了中国妇女健康行动计划,国内外有关专家就妇女健康主要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北京、深圳代表介绍了有关工作经验。

附件: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倡议书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

全社会都来关心和保护妇女的健康

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倡议书

  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关心和保护妇女的健康,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的倡导与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逐步实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我国政府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有关妇女儿童健康的承诺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倡议:
  一、广泛进行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积极组织各种媒体、采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中国妇女健康行动,营造有利于保护妇女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围绕妇女生殖健康,加大健康教育力度,使妇女了解女性主要疾病、主要危险因素的防治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增强妇女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二、着力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各级政府应当把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健康行动、保障妇女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列入优先议程,加大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妇女主要健康问题的防治工作,强化早期干预措施,努力降低妇女主要疾病风险,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三、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切实形成合力的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妇女健康行动的实施和落实。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的卫生资源和适宜技术,扩大国际项目合作,积极引入国际的先进经验、先进理念,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妇女健康行动。
  四、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妇女健康保障制度。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应逐步覆盖妇女病的筛查项目,并对妇女重大疾病的诊治费用给予适当补偿。加快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对困难群体的妇女病诊治提供救助补偿。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逐步提高中西部困难地区的住院分娩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妇女常见疾病普查率。
  五、积极创造有利于妇女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妇女生殖健康、预防和控制主要疾病,加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妇女健康保护和监护工作。确保妇女在特殊生理时期所处的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关注女农民工的职业卫生和职业安全,使她们与户籍妇女同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六、大力开展妇女保健工作、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强化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群防群治的干预力度,控制和消除生殖道感染、梅毒、艾滋病、宫颈癌、乳腺癌等常见病、多发病、传染性疾病对妇女健康和生命的危害。积极推动妇女保健工作,规范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生育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从青春期到孕期、更老年期的综合保健服务,提高妇女人群的健康水平。
  七、继续加强保护妇女健康的服务能力建设。把妇女主要疾病的防治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城市基层,依托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推进以预防为主的群防群治工作。强化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有效预防疾病和转诊急救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妇女健康状况,并提供有效的健康指导和健康服务。针对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疾病风险,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普及成本效果好的适宜技术,切实解决危害妇女健康的突出问题。
  八、加大贯彻保护妇女健康的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据《母婴保健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非法行医、非法接生,规范母婴保健服务,切实保护妇女健康。
  我们相信,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一定会开创全社会都来关心和保护妇女健康的新局面。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必将在全社会的积极推动下,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